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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西乌旗疾控中心补录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1人)

2020-01-10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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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医疗卫生招考公告全国医疗卫生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6.笔试、面试结束后,确定总成绩排名第一的进入体检,如总成绩并列第一,按笔试成绩高者录取。

  (五)体检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旗疾控中心统一组织安排,在西乌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疾控中心公开补录非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疾控中心面向社会公开补录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待遇依据《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执行。

  3.报考人员不服从分配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报到

  经笔试、面试、体检合格且公示无异议,参照《西乌旗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实施方案》,按照招聘简章规定,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咨询电话:0479-3529346

  举报电话:0479—3527620(西乌旗卫健委医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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