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面试成绩+政策加分)×40%+试讲成绩×60%。
其中,政策加分是指: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面试环节成绩基础上加2.5分。
(七)总成绩公布
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试讲成绩高者入围)。
如有考生放弃,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八)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对于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主管局和用人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被考察人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对其聘用。
(九)公示和聘用
1、对拟聘用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呼伦贝尔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举报者应实名举报并提供证据。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拟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和监督
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837 0470-8217697
2019年11月8日
附件:
附件12020年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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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呼伦贝尔市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