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体检
1.幼儿教师岗位拟聘用人员体检工作由巴林左旗人社局、旗编委办、旗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每个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并在巴林左旗政府网、巴林左旗教育局网进行公示;体检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出现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拟聘用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被取消资格的,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六)综合考察
1.考察工作由旗教育局负责。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3、综合考察出现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
招聘工作小组将上述情况综合汇总,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巴林左旗政府网、巴林左旗教育网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聘用及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员额备案制,不纳入用人单位编制管理;凡被聘用者,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签订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并经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并报旗人社局、旗编委办备案。
在岗期间的劳动报酬、住房公积金待遇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执行,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参加社会保险。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招聘程序、招聘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坚持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如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考工作纪律情况的,一经发现,坚决严肃处理,工作人员及其责任人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未尽事宜由巴林左旗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476—7869027(巴林左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476—7862696(巴林左旗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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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林左旗公开招聘员额备案制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