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乌审旗教师招聘191名考试公告
2019-06-26
王敏超

1.资格复审工作由乌审旗教育体育局、人社局、党校、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持《乌审旗2019年公开招考教师诚信考试承诺书》(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合格成绩单)、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按中专学历报考的考生还需提供中专学籍档案。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在参加资格复审时,考生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教师招考考务工作组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由于考生联系方式中断而造成的考试延误责任自负。递补只进行一次。

6.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或经资格复审及递补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核减相应岗位招考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考计划。

(四)面试

1.中小学教师面试采取模拟课堂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试讲内容统一命制,提前60分钟通知考生,每位考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参加体育、美术、舞蹈岗位面试的考生另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具体测评办法,面试前在教师招聘考试报名系统公告中或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幼儿园教师面试由教育活动组织和技能技巧测试两部分组成。

(1)教育活动组织:满分为40分。教育活动内容统一命制,提前40分钟通知考生,考生采取模拟课堂的形式组织一节教育活动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

(2)技能技巧测试(钢琴弹奏、舞蹈、绘画),满分为60分。其中,钢琴弹奏:满分20分,现场抽曲目,熟悉2分钟后弹奏所抽曲目,一次性完成;舞蹈:满分20分,熟悉2分钟舞曲,现场自编并表演,一次性完成;绘画:满分20分,现场命题,10分钟内完成一幅绘画作品。

3.党校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面试使用蒙汉两种语言进行。报考汉语授课岗位的考生必须用汉语面试;报考蒙语授课岗位考生必须用蒙语面试。不按规定语言面试的,按零分处理。

5.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6.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7.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者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考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出现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中项目人员(项目人员为现或曾在我旗服务期满的自治区“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社会民生工作志愿者、中小企业储备人才、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优先录取,非项目人员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工作由旗教育体育局和用人单位具体实施。教育体育局安排考察对象到用人单位进行实习,用人单位根据实习情况全面、准确、客观地对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学习工作、业务能力、现实表现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公开招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经考察不适宜从事拟聘岗位工作的或资格条件复查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对象无故未按时报到或不参加实习或未按时提交个人学籍档案及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对考察后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1.根据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审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7日。

2.公示结束后,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有异议者经查属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

3.在本次招考聘用通知下发前,出现考生放弃聘用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按相应空缺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4.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直接记入诚信档案。

五、招考待遇

(一)招考的教师均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方式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乌审旗正式教师相应的一切工资及福利待遇,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新招考教师试聘期一年,一年内学校考核良好,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二)招考的教师在合同约定服务期六年内不准脱产考研、报考旗外教师岗位,不得离开教育一线或调离乌审旗教体系统,否则予以辞退,并且不予办理档案转递手续。

六、其他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任何阶段及试用期内发现考生与招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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