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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选调人员公告(14人)

2019-12-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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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公告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1.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4日8:30—12月18日18:00(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不休息)。

  2.报名地点:巴彦淖尔市住建大厦(河套公园西侧)六楼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608室,联系电话:0478-8929397。

  3.报名要求: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

  (1)《2019年巴彦淖尔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2019年巴彦淖尔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登录巴彦淖尔人才网下载。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诚信承诺书》。

  (4)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首页和在职人员花名册(有本人信息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

  (6)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报名。报名填写个人简历时,报考人员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三)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人员填报的《2019年巴彦淖尔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及相关报名资料,对选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发放《准考证》。《准考证》具体发放时间由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通过电话方式通知。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各为100分,总成绩中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满分为100分。笔试必须使用汉文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笔试成绩在巴彦淖尔人才网公布。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者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履行职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为100分。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面试。

  五、体检与考察

  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等额确定。同一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选调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按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工作由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开展。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

  (二)考察

  选调机关派出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报名资格以及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违纪违规情况、诚信档案记录等)。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环节因放弃、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职位空缺的,由市绿色产业统筹发展办公室决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一)根据考察、体检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拟录用(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公开选调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试用期内,不转移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办理调动手续。

  七、注意事项

  (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主动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行为。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与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二)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如低于3:1,则相应调整选调计划。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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