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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静海区生态环境局机动车排污检控站用人需求,根据国家和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可适应经常性外勤工作及夜间工作、可适应夜间路检路查和排放检测工作;
4.年龄30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考试成绩425分以上(截止到2019年10月8日之前须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8.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3.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5.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现役军人;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天津市静海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9月17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静海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信息。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www.tjtalents.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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